关于征集校内部分楼宇、道路、桥梁、景点名称的通知

    2018-06-14 08:18:25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人文内涵,提升校园文化影响力,根据学校文化建设规划,现面向校内外开展校园部分楼宇、道路、桥梁、景点名称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1.校园部分楼宇:工程楼、文经楼、生物楼、化学楼、信息楼、后勤综合楼、科技楼、文体馆西侧新建楼宇

2.青岛校区目前尚未命名的部分道路、桥梁、景点名称(具体位置见附件示意图)

二、要求

1.符合学校实际情况,体现我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风格、办学特色。

2.命名应结合校园位置、地形地貌、规划布局、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注意关联性,体现系统性和整体性。

3.着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美好的寓意和文化内涵,彰显环境育人功能。

4.名称优美平实、文辞简练、寓意浓厚、易读易记。

三、日程

1.作品征集(2018年6月12日——7月10日):广大师生校友提交作品;

2.作品评审(2018年7月中旬):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议,确定入选方案;

3.征求意见(2018年8月上旬):学校将通过新闻网、微信、微博及智慧校园办公系统对入选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4.方案确定:将方案提交学校审议,确定最终方案并公布。

四、说明

1.所提交的作品应包括楼宇、道路、桥梁、景点名称(2-5字)、释义(50-100字)两部分,主要包括构思创意、文字含义等。

2.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楼宇、道路、桥梁、景点名称征集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mw@qau.edu.cn,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

3.提交作品一经采用,学校对最终采用的方案及入围方案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改编权;所投方案如有侵犯知识产权情况,由投稿者承担一切责任;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

1.楼宇、道路、桥梁、景点名称征集示意图(点击下载)

2.楼宇、道路、桥梁、景点名称征集表(点击下载)

 青岛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