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5日上午,青岛农业大学机关党委邀请学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党委书记陈锦铭,做《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报告。机关党委全体干部职工现场聆听报告,机关党委书记韩强主持报告会。
报告从“国家宪法日及2019年宪法日活动主题”、“我国四部宪法及现行宪法五次修改”、“2018年宪法修正案修改内容简析”、“现行宪法的构成及宪法与百姓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及“法治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六个方面展开,结合师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活生生的法律案例,全面回顾了中国法治40年走过的历程、经历的轨迹和积累的一系列宝贵经验。
报告强调,40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历经法制建设新时期、依法治国新阶段、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三个历史阶段,发生了三次历史性飞跃;中国法治留下了辉煌的历史轨迹,显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鲜明特征和规律;中国法治建设不仅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实现法治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而且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经验,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理论。报告最后强调,要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个报告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引人深思。
韩强在主持报告时指出,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省总工会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和工作实际,机关党委组织举办本场主题报告会,旨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更好履职尽责,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治校和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宪法日期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学校也发出了《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单位将分别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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