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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讲堂”第10期:中国共产党章程

时间:2018-03-29 来源:宣传部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八次修改党章。据统计,党章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党章进行了哪些修改?哪些新思想、新论断、新概念写入了党章?

3月28日下午,青岛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主任刘小利教授应邀来到青岛农业大学,全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详细内容。学校全体校领导、全校处科级干部聆听了报告。学校党校教学主任贾乐芳教授主持报告会。

刘小利从党章的基本定位、党章的与时俱进、新党章的基本内容三个方面对党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报告指出,党章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制定的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党章是与时俱进的,是党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党章的每一次修改,都是以党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为基础的。它反映党的理论的发展状况,反映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反映党的成熟程度。党发展到什么程度,党章就发展到什么程度。十九大新党章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反映了这些年来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

报告指出,我们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刘小利结合自身学习党章的经验,结合工作生活中对党员身份的理解,以党员入党誓词为钥匙和线索,对党的基本纲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解读,用生动详实的案例告诉大家如何读懂学透党章,如何按照党章党规办事,如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党员。

与会人员在收听完报告后纷纷表示,报告的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形象,将党章的深刻内涵表达得深入人心,有利于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更好地把握党章、理解党章,更加自觉地遵循党章。

刘小利,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教授,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拓展培训师,青岛市委宣讲团成员,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青岛市劳动模范,两次获得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多次被评为山东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师以及青岛市委党校优秀教师。主要从事领导学、伦理学、党的建设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行政学院科研合作项目1项,青岛市社科基金项目2项,出版著作2部,教材5部,参与各项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得省、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0余项。

作者:杨宗玲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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